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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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动火作业申报审批工作的通知

    2025年12月21日  来源:[校园安全管理处 ]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动火作业申报、审批工作,现将动火作业申报审批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审批项目

    申报范围:校内因实施新建、修缮施工项目和开展教学科研活动等原因需动用明火的单位和部门。

    审批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施工;喷灯、火炉、液化器炉、电炉使用;烘烤、熬沥青、炒沙作业;明火取暖和明火照明等。

    二、审批流程

    申报动火作业的单位和部门需填写《动火作业审批表》2份,并附施工人员相关资质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报送至校园安全管理处消防科(原外院楼109室)审批。

    三、安全需知

    按照“谁申请、谁负责”的原则,各动火作业申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点:

    1.待审批通过后,方可按照《动火作业安全规定》要求,在审批时限内按操作规程开展相关工作;

    2.作业现场需配备灭火器材,作业人员须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动火前清除10米内易燃易爆物品;

    3.动火作业现场如遇无法清除的障碍物,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4.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对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现场。

    附件:1.《呼伦贝尔学院动火作业审批表》

         2.《动火作业安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