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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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学校冬春季消防安全防护工作的通知

    2021年12月23日  来源:[ ]

    各部门、二级学院:

       按照自治区《关于转发加强全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内教校安函[2021]45号文件精神,为作好校园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就具体要求如下:

    一、提高安全防护意识,作好预防工作

    我区冬春季寒冷漫长、风大物燥,用火用电增加,各种致灾因素增多,是火灾高发多发期。请各部门、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高度重视部门区域防火安全,作好火灾防范、安全检查等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学校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作好消防安全排查,落实安全责任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部门、二级学院在放假前要做好本部门水电暖安全排查,确保各项设施正常状态。

    2.各部门要指派专人定期对所管辖范围的办公场所、物品设施等进行检查,确保门窗水电等关闭完好。 25日前将部门假期安全负责人名单及联系方式上报聂忠义企业微信,以保证安全信息渠道畅通。

    3.各部门、二级学院在放假期间对特殊贵重物品的房间作好封存处理,防止出现安全事故发生。

    4.各部门、二级学院禁止随意将物品放置公共区域,造成消防通道堵塞,禁止随意拉扯私接电线或空中飞线对电动车充电等易引发消防安全事故现象的出现。

    希望各部门、二级学院认真落实,作好学校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共同维护校园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此通知

     

                                     校园安全管理处

                                      2021年12月23日